一个月前去爬白云山。
梅园路上两边的芒果都熟了,啪啪落地的声音此起彼伏。新熟的芒果裂口甚至有蜜糖样汁液溢出,香气扑鼻。
图源:开到荼蘼广州(资料图)
路过行人毫不客气地捡起食用。扫地的环卫工人给行人们指点:“那个好吃……我就不吃了,手上弄脏不方便工作。”我也捡起两个尝了尝,实在说,味道、口感,都相当好,不逊于在菜市场买到的很多优良品种。
总体上,这是一幅美好祥和的图景。
就我所知,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乌托邦梦想:为什么城市道路和公园里、小区中,绿化树种不能都换成果树呢?钢筋水泥的丛林,转眼就可以变成田园牧歌。
甚至绿化带的花草,如果都代之以四季蔬菜,岂不甚好?
在2022年初一些城市因疫情防控“封城”期间,蔬菜一度短缺,这些念头就不仅像乌托邦,简直是“救命稻草”了。
图源:爱羊城(资料图)
这世界上,存在的事物自然有存在的理由,而不存在的也自然有不应该存在的理由——这是懒人朴素的生活小逻辑,而且往往有效。
《世说新语》有“李生大路无人摘,必苦”的典故,也是这个懒人逻辑的另一种表达。
大部分行道树、绿化树都不是果树,绿化树种选用芒果树的城市也没几个,广州算是其中之一。大概也不仅是气候限制,还有其他道理。
其实,芒果树用于绿化是否合理,在广州等城市,早就是一个年度性争论议题。
图源:荔湾区融媒体中心(资料图)
并非所有人都是“城市田园牧歌”的爱好者。
他们很快发现了芒果树作为绿化树种存在的隐患和弊端,比如说,熟芒果出其不意掉落可能损坏车辆、砸伤行人,大幅增加环卫工人负担,甚至需要专人处理掉成熟果实等。
当然,争论焦点毫不意外地转换成“绿化芒果好不好吃能不能吃”的问题。在我看来设立此议题的目的,大概不是点明食用芒果的危险,而且有规劝、警示、吓阻食用者的用意。
一个说法是绿化树用的芒果,是特别的品种,难吃到不好入口。这是现实,但不是全部现实,如我所见以及亲自检验,有些绿化芒果的品种,其实是相当好吃的——而且这也没解释为什么不把不好吃的绿化芒换成好吃的芒果。
另一种说法是行道树吸收大量汽车尾气,重金属和其他有毒物质超标,食用有害身体。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,但也说服力不强。现在的汽车尾气有毒物质排放已经非常低,否则每天在地面呼吸的人类可能比几十米高的芒果更早变成毒果子。
图源:网络(资料图)
比较现实的风险是喷洒农药,但风险也是相当有限的,毕竟芒果树普遍够高,而且绿化树喷洒农药的浓度终究不会太高。
所以,“绿化芒果树的芒果能不能吃好不好吃”这个技术问题,不是讨论的最佳切入点,或者说,不是核心问题。
首先需要明确的,是城市种植绿化树的目的何在。掰着手指也能数清楚:添绿增荫、美化、降噪、吸附大气污染物。
选用绿化树种的标准,大体是从属于这几个目的的。明面上,也无非那几种:页面宽大,树形好看,并且要容易养活,便于修理,成本低廉,经济适用。
还有些潜在的“规矩”不言自明:不要带来无谓的麻烦。太高不合适,像杰克的豌豆那么高怕航空管理部门会不接受;太深不合适,说不定哪天就把周边的楼房拱歪了,那可不成。
图源:荔湾区融媒体中心(资料图)
所有这些标准里,肯定是没有“果实好吃”这一项的。
你可以理解为,军队作战招女兵,身体强壮素质出众是首要的,是否有沉鱼落雁之容倒不在考虑之中,子弹又不看美丑——然而不见得真可以完全不考虑,因为理论上女兵太漂亮也可能带来一些无谓的麻烦,比如带来军营性骚扰案的增加,所以招兵的人可能下意识里也许反而会排斥天生丽质的人选。
又或者选宠物狗的标准,皮实好养善解人意都是优点,但“肉质鲜美”恐怕不是加分项,假如真有这么个特质,甚至有可能给宠物带来无妄之灾,主人大概都会希望自家的宠物狗越难吃越好。
出于类似的考虑,此前的大部分绿化树种,都会首先选择容易种活、成本低的树种。芒果树恰好是其中一种。
图源:51贴图网(资料图)
至于对芒果树会结出可以吃的果子这个问题,相关单位基本的方向,无疑是想方设法让果子不好吃、不容易吃,而且不会太大。
很多城市喜欢的“紫叶李”就是同样的道理。有些城市的绿化树选择了榴莲,则是反面例证。
总的来说,城市行道树、绿化树选用好吃的果树品种,是极为少见的,更别说榴莲这样的“杀手级”水果。
既然“好不好吃能不能吃”不是关键问题,那么,假如以某种“公众投票”的方式选择绿化树种,而多数公众又选择了用“好吃的果树”代替现有绿化树种,可不可行呢?
图源:网络(资料图)
恐怕仍然不可行。
专业性考虑是一方面原因。另一方面,我国公共绿地树木的管理,在责、权、利上很难形成清晰、稳定的机制。
就好像有人曾经这样评论“为什么不能在小区里种果树”,“在公共绿地里种的树和你没关系,死了砸到人你得赔钱,长得太粗你还是得赔钱,你砍了拔了也得赔钱。”在绿化树种选用果树的问题上,同样存在责权利机制的不清晰,利益主体不稳定的问题。
比如认可芒果好吃的人群,可能与潜在的受害受损人群不是同一个群体;但也有可能一个本来主张芒果可食的市民,在摘果子时受了伤,又立刻转身成为声索权益的一方。
所以,当绿化树的果实十分好吃又没什么危险(且不说在不额外投入的前提下能否做到),绿化树本身可能因为采摘行为受到损伤,果实可能砸到人、噎到人、毒到人……每一种都会增加无谓的麻烦,试问园林绿化部门为什么要去这么做?
图源:网络(资料图)
简单的公众投票,也不见得能免除绿化部门的无穷麻烦。
所以,除非能建立一个完美、周全,并且能给相关主体部门足够授权的机制,否则指望在绿化带里吃上可口的水果,短期不太现实。
其实在广州此前沸沸扬扬的“砍榕树”事件,相关部门意图将部分榕树淘汰,在专业性考量之外,也有责权利机制难以厘清的因素。
一家种树,大家乘凉;一棵树砸到人,无数家来问罪——也是现实情况。
当然,广州“砍榕树”事件的舆论反响一度很大,是相关部门在专业性考量与责权利机制之外,忽视了当年由于成本低、易成活等原因,一些绿化树种的选择,并没有太注意这些树种潜在的弊端,广州部分区域的一些芒果树、榕树,北方当年的毛白杨,都是如此。
图源:网络(资料图)
这些原本是“历史遗留问题”,但可能在足够长的时间中,慢慢在积淀为公众的集体记忆,甚至成为一种文化符号。
对这些“历史遗留树”,如果危害、隐患不是特别明显突出,总数不是特别巨大,在可承受的范围内,还是应该充分考虑公众情感,尽量以自然淘汰为主。
处理好这些问题,在刚性的科学、现实的责权利匹配机制之外,更接近为一种治理艺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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