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,形形色色的药神案可能就此终结

tutu 2019-8-26 3648

努力了跟没有努力,有时候结果真的完全不一样。虽然有时候看起来是那么的无望。


继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后,全国陆续爆发了很多药神案,包括我介入辩护的#连云港药神案# 。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《药品管理法》终于迎来大修。


我一直主张并多次向媒体呼吁,对于未经许可而进口、销售的国外真药,特别是印度仿制抗癌药,给予行政处罚即可,不应当按照普通的假药不加区分的予以打击和判刑。


这次修法完全回应了我的这一观点。今后未经许可进口、销售国外真药可能会被行政处罚,但再也不会被判刑了!


上周海宁法院 ,我代理的一起销售假药案,在法庭辩论阶段,我强烈质疑仅仅根据产品包装说明认定假药的模式,主张应当从实质功效的角度对是否是假药进行认定。结果这次修法又完全回应了我的这一观点。


新法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。我和葛律师代理的连云港药神案当事人有望无罪释放,我代理的海宁销售假药案也有望彻底逆转。我们将尽快申请法院在12月1日后宣判,并先对当事人取保候审。 


作者:邓学平律师  (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 知名法律博主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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